李在明的“斩首行动”与韩国政治巷战实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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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闸:三审终审制——程序性消耗战

韩国实行三审终审制,上诉不仅是权利,更是重罪被告的“标准撤退流程”。从一审到最高法院,平均耗时5年以上,其间证据反复质证、量刑层层审议,死刑判决在上诉中被稀释是大概率事件。前总统全斗焕(死刑→无期)、三星李在镕(5年→缓刑)皆是案例。尹锡悦作为检察系统老将,深谙此道,其律师团早已进入“堡垒防御模式”——用程序换时间,用时间换刑期。

第二闸:死刑执行冻结——纸面威慑

自1997年处决23名死囚后,韩国已28年未执行死刑。监狱中关押的57名死囚,实则是“死刑废止运动”的人质。法务部长官的签字笔,比枪膛更难扣动——宗教团体、国际人权组织的压力,让死刑核准成为政治自杀行为。李在明可以借死刑提请展示强硬,但绝不会蠢到亲手签署执行令,触发国内与国际双重火山。

第三闸:政治赦免传统——终极安全阀

韩国政坛有一条潜规则:前总统的刑期,终将以政治和解告终。全斗焕、卢泰愚均获特赦,朴槿惠亦在羁押数年后释放。尹锡悦的结局早已写定:死刑→无期→特赦→出狱,这出“四幕剧”的剧本,在青瓦台的抽屉里静静躺了三十年。李在明需要的不是尹锡悦的性命,而是其政治势力的投降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