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通过,越南死刑罪名将从1985年的44项减少到4项。这个数字变化,放在世界死刑改革史上都算大动作。但数字漂亮,不等于治理有效。法律改革最怕什么?最怕为了“国际形象”赶进度,为了“人道口号”松底线,最后让受害者家庭承担代价。
五、我们的启示:法律威慑是国家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
这件事对我们有什么启示?至少三点。
第一,毒品犯罪治理,必须保持高压态势。毒品不是普通商品,毒枭不是普通商人。对毒品犯罪的主谋、首脑、集团核心,必须保持足够威慑。你可以对底层马仔给出路,但不能让幕后黑手觉得“风险可控”。一旦国际毒枭把某个国家当成中转站,再想清理,代价是十倍百倍。
第二,未成年人保护,必须用最严厉的法律筑牢底线。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,尤其是导致重伤、精神障碍、死亡、自杀、受害者不足10岁的案件,法律不能手软。人道主义是对人的,不是对兽的。对丧失人性的犯罪者讲人道,就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。
第三,司法改革要讲节奏,不能脱离社会治理能力。死刑存废可以讨论,但必须建立在犯罪形势、执法能力、司法公正、受害者救助等一整套条件之上。犯罪还猖獗,执法能力还不够强,你就先把最高刑罚撤了,那不是改革,那是冒险。法律威慑是国家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,防线可以优化,但不能随便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