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偿代扫墓,当追思成为一门生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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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扫墓变成一门生意,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,争议随之而来。一位研究乡村振兴建设的专家针对该问题表示,代扫墓本身是好的初衷,但是被有心人加以利用,变成了盈利性的商机,则改变了性质,甚至出现了代烧纸、随意要价、诚信欠奉等骗局,也呼吁相关部门应该加大监管力度,督促相关商家和服务提供者,回到市场交易的法治轨道上来。

实际上,这种“代扫墓”“代哭”之类围绕祭祀事宜的“代”并不新奇,也有历史可考。早在两千多年前,“代哭”就出现了。

《周礼·夏官·挈壶氏》写到:“凡丧,县壶以代哭者,皆以水火守之。”由于古代崇尚“始死至娱,哭不绝声”,所以在葬礼上,哭是极其重要的。但是为了避免一个人过哀而伤身,古代举丧时,服丧者依次更替号哭。

在一些媒体报道中,一些民俗专家也表明,早在宋代,便有雇人送葬、替人哭丧的做法。

宋代王得臣在《麈史》·卷下里记载“家人之寡者,当其送终,即假倩媪妇,使服其服,同哭诸途,声甚凄婉,仍时时自言曰:‘非预我事!’”。在江浙一带以受雇助哭为生计的妇人,被称为“哭丧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