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《反外国制裁法》的“长臂进化”:从防御到反击的战略跃升
当戴恩斯抛出“不解决芬太尼就别谈关税”的最后通牒时,恐怕没想到中方的反击会如此凌厉——24小时内,《实施〈反外国制裁法〉的规定》带着22条“东方长臂”破空而至。这两千余字的法规里,藏着让华尔街夜不能寐的杀招:
第一杀招:“包括但不限于”的无限威慑
不同于西方制裁清单的刻板条款,中国创造性地采用“开放式制裁”模式。就像武侠小说里的“无招胜有招”,被制裁对象永远猜不透下一个打击点在哪里。这种战略模糊性,使得任何试图规避制裁的“法律变形术”都成了徒劳。
第二杀招:穿透公司面纱的“连带斩杀”
新规明确规定,对不执行反制措施的个人和实体实施禁止令。这意味着在华美企面临生死抉择:要么遵守中国法令放弃美国市场,要么服从母国指令失去14亿消费者。这种“釜底抽薪”的设计,直击跨国资本的命门。
第三杀招: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“法律镜像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