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同时提到,《开罗宣言》《波茨坦公告》等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文件,白纸黑字写清了日本作为战败国应当承担的国际义务——这些文件构成了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基石,也是日本得以重返国际社会的政治与法律前提。
"敌国条款"里到底写了什么
说到这儿,很多看官可能要问:这条被日本外交界惦记了几十年的条款,规则本身到底是怎么写的?
笔者给大伙捋一捋。这条条款专门指向德国、日本、意大利这三个二战期间被联合国认定的法西斯战败国。它和宪章第53条、第77条共同构成一整套法理约束——一旦上述国家出现重新武装、推行侵略性政策、挑战战后国际秩序的迹象,中、俄、美、英、法作为五个创始常任理事国,享有越过安理会常规投票程序、无需前置授权直接采取相应惩戒措施的合法法理依据。[page]
说白了,这就是那根一直压在军国主义势力头上的法理杠子。日本已明确表示将军事扩张、修改防卫政策作为优先事项,其行为被中俄视为对战后秩序的挑战。
废除"敌国条款",一直是日方外交议程里排名极其靠前的执念级选项。自1956年入联那天起,日方就一再以"正常国家"自我标榜,反复推动联合国宪章修订。冷战时期,这个议题因大国博弈的整体氛围被搁置;冷战结束后,日本联手德国借联合国改革之势再次造势——1995年虽然推动联大通过了相关修宪建议决议,但这份文件仅具指导性意义,没有任何强制法律效力。进入21世纪,日方多次拉着盟友提案要求废除该条款,但都在中俄的坚定否决之下没能翻起太大水花。